关于公布宣城市2008年万亩圩口
防汛行政责任人及管理负责人名单的通知
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万亩圩口防汛安全责任制,现将《宣城市2008年万亩圩口防汛行政责任人及管理负责人名单》对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,并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各万亩圩口行政责任人对指定圩口防汛安全负总责,汛期随时掌握圩口水情及工情,解决实际问题,汛情紧张时要亲自到位指挥防汛,确保堤防安全,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
二、各万亩圩口要加强汛期巡查工作,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。尤其对险工要段要加强防守,备足备齐抢险物资,组织好抢险队伍。对影响堤防度汛安全的问题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理。
三、各万亩圩口整个汛期要保障通信、防汛道路和预警设施的畅通,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水情、工情等信息上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。
附:《宣城市2008年万亩圩口防汛行政责任人及管理负责人名单》
宣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
二○○八年四月二十一日